近期有媒体报道,在我省内发现有人向海中倾倒大米行为,其中参与者表示在“放生”大米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,此类行为严重曲解佛教放生本义,违背教理教义与生态保护要求。佛教放生的核心要义,是基于“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”的精神与《梵网经》“不行放救戒”的教理,解救面临宰杀、生命垂危的有情众生,将其放归适宜生存的自然环境,使其生命得以延续。中国佛教协会明确指出,大米作为植物种子,为无生命物质,皆属“无情之物”,既无生命存续之虞,亦无受困待救之境,因此,“放生大米”的行为完全不符合佛教教理教义。此类不当行为不仅与佛教“惜福惜物”的理念相悖,更违背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,既造成粮食与资源的严重浪费,更可能导致水体污染、破坏生态环境。
媒体报道,辽宁葫芦岛一处海边码头,有人向海中倾倒大米,其中一名参与者表示在“放生”大米。近来,还有媒体报道有人“放生”矿泉水。我们对此深感惊讶和不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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